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美光半导体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进口十余款英睿达固态硬盘、内存条及相关芯片,并删除其网站中关于上述产品的宣传广告、购买链接等信息。
根据裁定书中要求,包括美光半导体(西安)有限责任公司、美光半导体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及厦门市思明区信通源计算机经营部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部分美光商品。
本次法院的裁定是联电/晋华与美光专利大战的一部分,本质上是中国企业大力发展存储芯片产业与外商竭力遏制这对矛盾的具体体现。
虽然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来看,颇有一种中国企业大获全胜,扬眉吐气的感觉。但实际上,只是发出一份裁定书。
本次诉讼的起因是中国大陆企业大规模从境外企业挖人。
据媒体报道,已经有数百名员工跳槽到中国大陆的长江存储、合肥睿力等企业。由于美光宣称,王某和何某通过闪存盘盗取了公司的技术资料,然后交给了新东家联华电子公司的高管,而联华电子也计划和旗下的福建晋华集成电路公司分享这些技术。随即美光在去年2月和9月分别在中国台湾和美国对联电提起诉讼。
对此,联电在中国发起对美光的诉讼进行反击,也就是在今年1月,联电/晋华在大陆对美光发起的诉讼。
联电/晋华认为,美光的数款产品存在侵权行为。
数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虽然从裁定内容看,仿佛联电和晋华已经大获全胜,但实际上,该裁定并非是对联电/晋华诉讼请求的认可。这里介绍一下裁定和判决的区别,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程序问题,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而判决解决诉讼中的实体问题,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也就是说,最后联电和晋华的诉讼请求能否被法院认可,还要等法院最后的判决。本次做出裁定,只是为了防止在诉讼审理期间,美光在中国内地销售产品、开展业务的活动可能会对联电和晋华造成的利益损失。
自三星Note7接连自燃之后,NAND Flash和DRAM的价格疯涨,原因就在于外商垄断。
为了打破外商垄断,中国大力扶持长江存储、合肥睿力、福建晋华等龙头企业,建设存储芯片工厂。
目前,紫光的32层3D NAND即将商业化量产,而DRAM方面,则由福建晋华和合肥睿力主攻。由于国内企业在DRAM方面缺乏技术积累,福建晋华选择了与联电合作的技术引进道路,由晋华出资,委托联电开发 DRAM 相关技术。根据中国台湾"地检署"公布的资料,晋华提供三亿美元资金采购研发设备,并依进度陆续支付联电四亿美元,开发出的技术成果双方共有,整体技术完成后,再转移到晋华进行量产。
而联电和晋华主攻的DRAM是美光公司的核心业务,以及被大陆企业大量挖人的华亚科是美光在中国台湾开始的合资公司,这使得美光的利益直接受到了损害。
就长远的商业利益来看,福建晋华与美光也存在非常大的利益冲突。毕竟按照过去中国几十年工业化的历程,凡是中国人能造的,基本就没外国人什么事了。一旦中国在一个领域掌握了核心技术,并开始大规模量产,一个过去被欧美日韩把持的高利润行业必然会被中国玩成白菜价,同时伴随着一大批境外巨头兼并重组,甚至是直接破产,这个现象在高铁、通信和面板产业尤为突出。
正是因此,美光起诉联电,是美光试图以知识产权为武器,通过诉讼的形式,阻扰中国大陆企业发展存储芯片。
美光DRAM和NAND从中国获得的收入分别占其总营收的23%和11%
美光DRAM和NAND产自中国的比例分别为26%和20%
不过,就目前来看,美光的意图已经落空了。
诚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只是做出的裁定,并没有确认联电/晋华的诉讼请求,但笔者认为这招才是最狠的。因为不论美光是否侵权,裁定书一出,反正在美光中国大陆的生意必然受到很大影响,部分生意和业务是肯定黄了。对此,产业链和资本市场已经发生了连锁反应,美光股价下跌5.5%就是具体体现。
由于美光近半营收来自中国市场,加上专利诉讼往往时间很长,联电/晋华只要一个"拖"字诀,就能把美光折磨的非常难受,在这场专利诉讼中,已然取得阶段性胜利。
(来源于微信公众号铁流;本文首发于观察者网科工力量)
关注最前沿的电子技术资讯,请关注“电子技术设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