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25日,多个关于“东莞华为研发实验室起火”的视频传遍网络,随后,在官方未做任何通报之前,社交网络上就出现了“华为实验室起火”“华为芯片被烧光”等未经证实的言论,引起大众的广泛关注。EDN姐妹网站ESMC对此进行了报道《9.25华为火情的后续是……》
就在昨日(2月24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东莞市松山湖“9·2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报告中称:2020年9月25日15时许,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华为团泊洼项目一在建实验室内发生火灾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945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此次火灾的涉事建筑物位于华为团泊洼基地内,系华为团泊洼研发实验室项目6号厂房, 被命名为“G2栋”,其东面是G6栋、南面是G3栋、西面是阿里山路、北面是G1栋。G2栋主要包括外部的主体建筑和内部的远场天线暗室。
G2栋是单层超高大空间钢结构建筑,建筑内部空间约为25万立方米,18米、37米高处内设环形检修走廊,建筑中间设有远场天线暗室,这个暗室长约85米,宽约44米,高约444米,是受试设备电磁性能测试的实验室,拟主要用于测试5G信号,由外部主体建筑提供支撑的基础上建造,外层由屏蔽钢板围闭,内部顶棚和侧面安装吸波材料。
事发建筑G2栋鸟瞰图
经调查,认定起火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4时40分许,认定起火部位为G2栋内暗室顶棚东北角(距离暗室北墙约1米,距离暗室东墙约25米范围),认定起火原因为电焊工李云德在暗室顶棚上东北角进行电焊作业,高温焊渣引燃暗室内顶棚的环保型装饰胶、微波吸收材料(聚氨酯材料)等物质引发火灾。
火灾造成现场物业公司有关消防安全人员共3人死亡,过火面积约4100平方米,火灾烧损部分建筑结构、微波吸收材料、设备、办公用品、汽车及物品一批。经现场勘查,暗室顶棚和四周的屏蔽钢结构已整体坍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945万元。
调查报告显示,远场天线暗室内部的微波吸收材料使用数量巨大,现场已安装约1.6万平方米,现场仍存放约2000平方米微波吸收材料,火灾荷载巨大。同时,这些吸波材料氧指数经检测不合格,不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大大降低了吸波材料的阻燃性。
调查组查明,电焊工李云德在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且没有采取相关防范措施的情形下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020年10月1日,李云德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刑事拘留;11月6日,李云德被批准逮捕。
暗室吸波材料施工现场负责人葛连龙,作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枉顾电焊人员不具有相关操作资质而安排其上岗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履职不当,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王海,暗室吸波材料施工现场电焊作业组织人员、焊工之一(2019年12月进场施工一个月后离开),涉嫌在大连市为李云德等人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调查组建议以东莞市政府名义发函致大连市政府,由大连市政府协调大连市公安机关对王海进行立案调查,依法追究王海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报警晚,延误了灭火的最佳时机
调查报告显示,园区内的企业、施工单位、物业等有关人员均没有及时向消18防部门报警,而是在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方式自行扑救,但效果不理想。从最先发现冒烟到消防部门接到119报警电话,时间过了约30分钟,错过了最佳的灭火时机。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时,火灾已进入猛烈燃烧阶段。
火灾荷载大,内部结构复杂。
G2栋建筑为单层超高大空间钢结构建筑,建筑内部空间约为25万立方米,18米、37米高处内设环形检修走廊,建筑中间设有一个暗室,暗室长约85米,宽约44米,高约44米。暗室内部的微波吸收材料使用数量巨大,据了解,现场已安装约1.6万平方米,现场仍存放约2000平方米微波吸收材料,火灾荷载巨大。火灾发生后,由于单体空间大,火灾迅速进入立体燃烧,异常猛烈,燃烧热值非常高,辐射热非常强,并产生大量毒害烟气。着火建筑由于高温灼烧,钢构件强度迅速下降,顶层钢吊顶整体坍塌,将燃烧物埋压。
消防设施发挥作用不明显。
由于G2栋未投入使用,起火建筑内的暗室处于施工状态中,火灾发生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了火灾警报信号,但由于施工单位在安装暗室过程中,将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炮位置进行挡住,无法正常打开,喷水灭火保护范围变小。火灾发生时,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发挥作用不明显,只能对暗室外部进行喷水灭火,造成暗室内部火灾蔓延迅速。
现场施工单位、物业管理方应急处置不当。
大连中山化工、深圳万科物业现场有关人员对火灾现场判断及危害认19识不足,发现起火后,没有及时向消防部门报警,何广源、张洪涛、刘尚晟进入火灾现场没有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未采取有效应急救援处置措施。
注:详细报告请点击《东莞市松山湖“9·2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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